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2107-1773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使用“黄金周”商标 生产“黄金周黑鸭”
发布时间:2012-08-23   阅读次数:1425

     使用“黄金周”商标

      生产“黄金周黑鸭”

  一公司傍名牌被罚10万

  昨日(22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东湖高新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获悉,一公司使用“黄金周”商标,宣传、发展特许经营客户时用“黄金周黑鸭”,因其有冒充“周黑鸭”商标侵权行为,被该局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介绍,“黄金周”商标的注册人为朱某。去年10月,武汉佳美味快餐管理公司总经理熊某找到朱某,并达成商标转让协议。今年4月,熊某开始使用“黄金周”注册商标,将其用于板鸭卤制品,并由此产生“黄金周黑鸭”。此后,熊某发展了7户加盟商,收费4.86万元。

  工商部门表示,“周黑鸭”注册商标于去年5月27日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对应销售产品为板鸭卤制品。而武汉佳美味快餐管理公司经营的板鸭卤制品的包装盒、包装袋、宣传单、店铺招牌上使用“黄金周黑鸭”作为商品名称及商品装潢,与湖北周黑鸭使用在板鸭卤制品上的注册商标“周黑鸭”近似。该公司将“黄金周”注册商标与“黑鸭”合并使用,显然是为了利用“周黑鸭”品牌知名度,其行为侵犯了“周黑鸭”注册商标专用权。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89-5653-976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365667427@qq.com。

  •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 如何辨别商标受理通知书的真假?
  • 商标受理通知书出来后就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 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后,多久将异议通知
  • 商标被人抢注,现在初审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 商标注册证书什么时候下发?
  •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避免撤销三年不使用?
  • 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可同时办理吗?
微信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137-2107-1773 电话
13721071773  18019906710 电话
公司邮箱 1578196994@qq.com

客服

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24小时服免费咨询0551-65171365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