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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异议“北大状元”遭驳回
发布时间:2012-09-15   阅读次数:1801

      北京大学作为我国的著名学府一直是许多状元郞青睐的对象。可日前,北京大学却陷入了一场“状元”的争夺战中,只不过这次的“北大状元”是被江苏市民袁某注册的“北大状元”商标。

       因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北大状元”商标异议一案的裁定,近日,北京大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北京大学认为,袁某申请注册的“北大状元”商标已与其注册在先的“北大”商标构成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北大”是“北京大学”的简称,将“状元“一词与”北大“结合,会使人将其与北京大学联系起来,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两者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袁某的注册行为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近日,商评委对此案作出了裁定。

       在异议复审阶段,被申请人袁某提出答辩意见认为,“北大状元”与“北大”不构成近似商标,两者在含义和外观上均存在区别,不会引起公众误解,故请求驳回异议申请。

       最终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北大状元”虽与申请人注册在先的“北大”商标在含义上有所差异,但公众已熟知“北大”为北京大学的简称,“北大”已具有较高社会认知度,消费者易将异议商标与申请人相联系,从而对商品来源造成混淆误认。鉴于此,商评委裁定“北大状元”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其认为,对于裁定结果袁某表示不服,商评委对于“北大状元”商标与“北大”商标为何近似这个焦点问题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已于近日将商评委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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