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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叫“新华”,这个可以
发布时间:2012-10-24   阅读次数:1630

     因为使用了“新华”二字,(山东省)青州新华包装被山东新华医药告上了(山东省)潍坊中院,被要求停止侵犯“新华”商标使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在报纸上澄清事实、消除影响。23日,该案审判人员告诉记者,法院并没有接受新华医药的诉讼请求。“新华”二字在我国社会生活各个行业领域的广泛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两家企业的混淆和误认。

     2010年底,住所地在淄博的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住所地在青州的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山东新华医药认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方在第6类铝箔、包装用金属箔上享有“新华”商标专用权,而公司的“新华”商标及商号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山东新华医药认为,青州新华包装为生产提供铝纸复合袋、复合纸袋的包装企业,由于其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新华”字样对外进行宣传、生产、销售,其行为已使普通消费者对其的性质及生产产品的行为产生了极大混淆,误认为其为山东新华医药的关联企业或认为其行为获得了新华医药授权。“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山东新华医药合法权益。山东新华医药方提供了多达36份的证据,但青州新华包装并不认可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潍坊中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新华医药享有的商标权应当予以保护。但是,青州新华包装合法使用该名称的时间为1995年10月27日,而山东新华制药的相关商标的核准、认定时间在1997年之后。山东新华制药享有专用权的商标与青州新华包装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同为“新华”二字,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各自都有其权利范围,均应受法律保护。因青州新华包装在先取得了自己的企业名称权,且其在实际经营中并未有不合理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行为,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故被告不构成对山东新华医药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23日,审判人员告诉记者,两家企业在企业字号中均使用了“新华”二字,但两公司行业领域明显不同,且所处的地域也不同。此外,“新华”二字在我国社会生活各个行业领域的广泛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亦削弱了“新华”的标识作用,相关公众在认知“新华”时,不会将其与某个特定主体相联系,“新华”并未成为某个特定主体的简称或习惯性称呼而被相关公众所熟知。因此,青州新华包装在其企业字号中注册使用“新华”字样,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两家企业的混淆和误认,不会对山东新华医药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介绍,法院最终驳回了山东新华医药的起诉。

      知识产权官司持续增多商标权与著作权为重点

      23日,记者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统计数据显示,潍坊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继续增多,其中商标权与著作权争议案件较多。

      23日,记者从负责潍坊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了解到,截至目前,潍坊中院已经受理了约470件知识产权案件,而2011年,潍坊全年受理案件只有约430件。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潍坊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几乎一直处于上升状态,2002年仅有几十件,直到2012年2月才总共1670件。而在最初的三四年里,潍坊还负责淄博、滨州以及东营的相关案件。也就是说,如今10个月仅关于潍坊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超过了当时四个城市的总和。

       民三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几年受理的案件中,商标权和著作权案件越来越多,不少案件还牵涉了一些知名厂商,而有关于网络的侵权案也开始出现。由此,潍坊出现了不少国内典型案例。近期,山东新华医药状告青州新华包装案,又成为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之一。

       根据审判经验,审判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个体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没有注意到该商品是否存在侵权问题,而致使自己牵涉在在商标权或著作权案件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市民们也对此予以注意,停止销售明显存在侵权的商品,停止有侵权嫌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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