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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双喜”在南通维权 十余起官司等待法院裁定
发布时间:2011-10-26 阅读次数:1862
10月21日,体育爱好者熟悉的“红双喜”体育用品公司状告海安某超市销售山寨“红双喜”羽毛球侵犯知识产权案开庭。据悉,这只是“红双喜”公司在通系列维权官司中的一场。
“红双喜”生产的乒乓器材、羽毛球器材等产品为国人熟知,企业注册的“红双喜”文字图形商标已发展成驰名商标。今年年初,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海安某超市加盟店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羽毛球。通过与经营者程先生正面交涉,红双喜公司认为其所销售的红双喜牌羽毛球产品商标使用了和自己相同的标识,但又并不完全符合“红双喜”产品的制造标准,系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业侵权行为。
双方协商无果,红双喜公司将程先生告上南通中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道歉。法庭多次试图组织双方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0月21日,南通中院知识产权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海安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之中,法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在综合考量庭审双方意见后择日宣判。
据了解,仅南通中院立案受理、红双喜公司以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的还另有十余例。
“红双喜”生产的乒乓器材、羽毛球器材等产品为国人熟知,企业注册的“红双喜”文字图形商标已发展成驰名商标。今年年初,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海安某超市加盟店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羽毛球。通过与经营者程先生正面交涉,红双喜公司认为其所销售的红双喜牌羽毛球产品商标使用了和自己相同的标识,但又并不完全符合“红双喜”产品的制造标准,系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业侵权行为。
双方协商无果,红双喜公司将程先生告上南通中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道歉。法庭多次试图组织双方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0月21日,南通中院知识产权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海安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之中,法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在综合考量庭审双方意见后择日宣判。
据了解,仅南通中院立案受理、红双喜公司以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的还另有十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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