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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旺籽”傍上彼“旺仔”
发布时间:2011-11-12   阅读次数:1856
       近日,江西省新干工商在处理一起“傍名牌”案中,积极索证帮助企业打假受到商户的好评。新干“旺仔”品牌经销商李某来到新干县工商局金川分局表示感谢。
  据悉,该县工商局金川分局市场巡查人员在县城一家小食品店内巡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旺籽”小馒头外包装颜色、图案、字体的排列方式,几乎与知名商品“旺仔”一模一样,食品名称“小馒头”更是完全相同,“旺籽”和“旺仔”文字商标非常近似,只是背面用很小的字体标明生产厂家是“河南省漯河市XXX食品厂”,涉嫌防冒“旺仔”商标。如果不是市场巡查人员的专业眼光,很容易认为是“旺仔”小馒头,或者跟“旺仔”企业有关联,再加上价格便宜,更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从而接受,这是一起典型的“傍名牌”案。
  该县工商部门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工商部门按《食品安全法》对流通领域食品监管机制,从食品经营户要求建立的索票索证、进销货登记台账中,获得由零售商追溯至新干的批发商,再深挖至南昌市场批发商,最后至生产商这根链条上的所有商户信息。
  工商部门将案情基本了解后,一面对本地销售“傍名牌”食品经营户进行处罚。一面积极主动联系了“旺仔”品牌经销商,将新干、南昌至生产地河南漯河等制售仿冒“旺仔”小馒头的信息进行沟通。“旺仔”品牌经销商立即指派了市级企业打假人员到该工商分局了解,同时表示向省级企业打假人员通报,以最快的反应保护自己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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