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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江”告倒“纷江”
发布时间:2011-04-27   阅读次数:2074
    佛山照明作为广东省佛山最为著名的光电源行业之一,它的“汾江”牌商标不断遭遇“山寨”。26日,广东佛山禅城区法院向媒体公布,该院近日判9名出售“纷江”、“汾江一本”等假冒商标的商家进行1.5万至5万元不等的赔偿。广东佛山禅城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黎青松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佛山照明共向广东佛山禅城法院提起18宗诉讼来维权,有6宗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其余12件以判决结案。
    事发:佛山照明连告9商户
    广东省佛山禅城法院首度公布了上周宣判的佛山照明被山寨系列案的审理情况。涉案的9位分别来自广东省佛山禅城城北综合批发市场、绿景路等的五金店店主,他们被判赔偿1.5万至5万元不等的金额。
    法院查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的“汾江”牌商标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汾江”灯具在广大消费者中知名度高。<
   今年1月22日,佛山照明将陈某财等9名禅城区五金店个体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假冒、山寨的“汾江”牌卤钨灯及外包装,赔偿相应损失。
    庭审中有的个体户辩称从正当途径购买来“纷江”牌灯具,没有侵权;有的称自己卖的“汾江一源”灯具,其绿色外包装与佛山照明天蓝色外包装有所区别没有侵权等。
   判决:9批发商全部判赔
   广东省佛山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9名被告的侵权事实均可认定,他们有的有工商部门查处记录、公证处调查取证、被发现侵权时写下的保证书等证明。
  最终,法院认为9名被告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后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造成后果以及原告商标的知名度等情节,酌情确定每一位被告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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