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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保护“怀远石榴”商标
发布时间:2016-11-09 阅读次数:1526
时值怀远石榴成熟的季节,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日前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石榴文化节”。为维护和提高“怀远石榴”在市场的声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怀远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保护“怀远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该局发放《致全县石榴经营者的一封信》,要求广大石榴经营者,合法使用带有“怀远石榴”字样的包装标识;在白乳泉展厅及大润发商场等怀远石榴定点销售 点,安排执法人员配合县商务局和县石榴管理办公室进行执法;组成机动执法组,在县石榴街市场、 307省道等石榴集中销售区,开展石榴市场专项检查,查处 侵犯“怀远石榴”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查处经营者在销售时虚假宣传石榴产地的行为和使用“怀远特产”包装箱包装外地石榴进行销售的行为。
该局发放《致全县石榴经营者的一封信》,要求广大石榴经营者,合法使用带有“怀远石榴”字样的包装标识;在白乳泉展厅及大润发商场等怀远石榴定点销售 点,安排执法人员配合县商务局和县石榴管理办公室进行执法;组成机动执法组,在县石榴街市场、 307省道等石榴集中销售区,开展石榴市场专项检查,查处 侵犯“怀远石榴”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查处经营者在销售时虚假宣传石榴产地的行为和使用“怀远特产”包装箱包装外地石榴进行销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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