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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在全国首设“商标专员”
发布时间:2013-02-20   阅读次数:1734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创新监管和服务机制,开始在基层工商所(分局)设立“商标专员”,主要负责承担商标、广告、合同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据悉,这在全国工商系统尚属首例。

  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明春介绍,按照计划,全市工商系统各基层工商所(分局)都将设立2名“商标专员”。其中,1名由基层工商所(分局)所长(含副所长)担任,另1名由一般干部担任。

  深化推进商标战略是“商标专员”的首要责任。按照规定,专员要力争辖区企业“一企一标”、“一企多标”;涉农工商所(分局)力争辖区“一镇一标”,即每个镇申报注册一个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开展“一村一标”创建活动,即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申报注册一件农产品商标;同时,每年每个工商所(分局)至少申报培育1件驰名或著名商标。

  同时,“商标管理专员”要加大对重点违法广告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广告的日常监管,做好广告业基础统计工作;对辖区“重信用守合同”企业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调解合同争议,指导企业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等。

  目前,我市多个区工商分局正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雨花台区工商分局的商广科和4个工商所,共确定了11名“商标专员”,今天就将开始接受培训。按照要求,设立“商标专员”后,每个工商所(分局)每年至少要创建1家“商标授权经营示范商场(市场)”、1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达标街、路(区域)”、1条“合同格式条款规范达标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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