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2107-1773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美国音响巨头折戟商标案
发布时间:2013-02-23   阅读次数:1890

         在全球音响行业颇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美国伯斯有限公司(下称伯斯公司)日前在一起商标行政诉讼案中败诉,其原因则是该公司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

  据记者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人吴某于2004年7月申请在夜明或机械信号板、非爆炸性烟雾信号、烟雾探测器、灯光调节器(电)等商品上注册“BS MUSIC BOSE及图”商标。在该商标异议期内,伯斯公司引证其在先注册的“BOSE及图”商标和“BOSE”商标提出异议。据介绍,这两件“BOSE”商标分别被核准在高保真音响设备和高保真度设备等商品上。

  伯斯公司称,吴某申请的商标与其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另外,基于引证商标所具有的知名度,已在高保真音响设备和高保真度设备等商品上构成驰名商标,因此吴某申请注册“BS MUSIC BOSE及图”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并未支持伯斯公司的观点。在随后的商标异议复审阶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灯光调节器(电)等商品与伯斯公司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类似,在夜明或机械信号板、非爆炸性烟雾信号、烟雾探测器商品上的使用不构成类似,应予核准在这3类商品上注册。

  随后,伯斯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依据该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伯斯公司的相关诉讼请求并未能得到支持。

  目前,伯斯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89-5653-976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365667427@qq.com。

  •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 如何辨别商标受理通知书的真假?
  • 商标受理通知书出来后就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 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后,多久将异议通知
  • 商标被人抢注,现在初审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 商标注册证书什么时候下发?
  •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避免撤销三年不使用?
  • 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可同时办理吗?
微信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137-2107-1773 电话
13721071773  18019906710 电话
公司邮箱 1578196994@qq.com

客服

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24小时服免费咨询0551-65171365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