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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战狼”商标申请被驳回
目前《战狼2》太过于成功,使“战狼”成为一个IP,拥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而这一步,或许吴京早就已经料到,在电影筹备之际的2014年就陆续申请了相关的商标版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见吴京商业开发保护意识的超前。
登录国家商标总局官网查询显示在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申请纪录包括战狼的LOGO、吴京的签名、战狼中队的队徽等,可以说电影中出现的一些具有标志性的图案和文字都被申请了商标。
截止目前为止,吴京已经以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共申请了14件版权、57件商标,但是申请商标的过程却并不如意。
根据商标总局网站上显示,目前上图显示的三个商标的申请都没有完全通过,其中中文LOGO更是直接被驳回,很可能面临着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况。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战狼2》上映前夕,《战狼》出品方之一武汉传奇人影视起诉吴京侵权风波。
当时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起诉吴京旗下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包括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及停止播放《战狼2》的请求。
传奇人影视认为《战狼》是由包括登峰国际、传奇人影视在内的多家单位联合出品的,因此《战狼》的著作权应该由全体出品方按比例分享。而登峰国际在未取得传奇人影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战狼》著作权进行改编,这种行为涉嫌侵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称权还涉嫌不正当竞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但具体的审判结果并未出来。
即使拥有这么超前的商标保护思维,而且《战狼》即将超越美人鱼成为国产片票房新高,但很遗憾吴京还是不能完全保护“战狼”的商标,这为其未来的衍生品商业开发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假设最终《战狼2》40亿票房,那么和《战狼》第一部加起来就共有45亿票房,那么再除以平均票价,就可以得出至少有1亿人次走入电影院花出真金白银为“战狼”系列付费。
如此巨大的影响力下,“战狼”两个字依然无法成为商标得到法律保护,令我们不能不感到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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