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2107-1773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题字成商标 韩美林索赔50万
发布时间:2018-04-19   阅读次数:1561
       艺术家韩美林曾为弟子钞氏兄弟题字,如今题字被一家公司注册成为商标,韩美林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该公司索赔50万元以及诉讼开支6万元。昨天,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韩美林起诉称,其应学生钞某二人请求创作了《裂变——钞氏兄弟作品展》书法作品,并将其赠与钞氏兄弟,但自己对该书法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后钞氏兄弟举办作品展览时将上述作品中的“钞氏兄弟作品展”文字作为海报标题宣传,并上传至微博相册。后经原告了解,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与钞氏兄弟有合作关系,曾实际接触该书法作品,该公司未经授权,把作品中的“钞氏兄弟”文字申请注册成为商标。
       韩美林认为,被告公司侵害了其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涉案商标上使用“钞氏兄弟”,并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经济赔偿5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6万元。为了证明索赔金额有据,韩美林代理人还拿出证据,说明韩美林的设计费为100万元,因此索赔数额并不高。
       对此,被告公司认为,韩美林出示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是涉案作品的作者,且其提交的经济赔偿证据与本案无关,不具有参考性,而被告注册商标后也没有进行商业活动。因此,被告请求法院驳回韩美林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对于“钞氏兄弟”文字来源,以及与钞氏兄弟的具体合作关系,公司代理人都表示“不清楚,需要庭后核实”。
       庭审中,双方就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判断、作品著作权是否随原件转移以及涉案作品价值认定等问题发表了意见。鉴于双方均当庭表示愿意调解但未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未当庭宣判。(高健 李铁柱)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89-5653-976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365667427@qq.com。

  •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 如何辨别商标受理通知书的真假?
  • 商标受理通知书出来后就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 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后,多久将异议通知
  • 商标被人抢注,现在初审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 商标注册证书什么时候下发?
  •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避免撤销三年不使用?
  • 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可同时办理吗?
微信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137-2107-1773 电话
13721071773  18019906710 电话
公司邮箱 1578196994@qq.com

客服

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24小时服免费咨询0551-65171365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