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2107-1773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倩体字“飘柔”商标不用改
发布时间:2011-07-15   阅读次数:2268
      广受业界关注的方正倩体字库侵权案迎来了终审判决。今天上午,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法院最终认定宝洁公司洗发水等产品使用方正倩体字库中“飘柔”二字不属侵犯著作权行为。
     证据显示,专业广告设计公司NICE公司在购买方正倩体字库产品后,为宝洁公司设计的24款产品标识使用了该字库中的“飘柔”二字。
     北大方正公司认为其在销售倩体字库软件时,并未对作为美术作品的字库中具体单字作出让渡和授权,NICE公司虽然购买了正版的倩体字库产品,但其无权对使用字库设计的成果进行商业性再利用。北大方正公司以宝洁公司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飘柔”二字构成侵犯诉至法院,索赔62万元。
      2010年年底,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倩体字库产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但认为其中每一个单字都享有著作权则依据不足,认定宝洁公司未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北大方正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一中院认为,北大方正公司并未将涉案倩体字库产品区分为个人版(或家庭版)与企业版销售,使广告公司合理地认为北大方正公司未对其商业性使用具体单字加以禁止。
       北大方正公司虽在其许可协议中对上述使用行为作出限制,但该许可协议并非安装时必须点击,且该限制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购买者的主要权利。因此,许可协议无法限制NICE公司实施上述行为。宝洁公司的行为应被视为经过北大方正公司默许的行为。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89-5653-976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365667427@qq.com。

  •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 如何辨别商标受理通知书的真假?
  • 商标受理通知书出来后就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 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后,多久将异议通知
  • 商标被人抢注,现在初审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 商标注册证书什么时候下发?
  •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避免撤销三年不使用?
  • 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可同时办理吗?
微信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137-2107-1773 电话
13721071773  18019906710 电话
公司邮箱 1578196994@qq.com

客服

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24小时服免费咨询0551-65171365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