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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六年辛苦奔波“锦绣中华”商标最终落冰城
发布时间:2011-04-03 阅读次数:2187
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将“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注册证明书发到了王劲手中,拉锯六年的“中华”之争也因此画上了句号。
握着这迟来的证书,王劲感慨万千,他为此已经足足等了六年。
远赴香港注册“锦绣中华”商标
王劲一直在哈尔滨市从事酒类产品的代理业务。因业务需要,王劲想注册一个大气恢弘、有深刻内涵的商标品牌,以便作为日后自己开发的产品使用。1999年,王劲在北京申请注册“锦绣中华”商标,但根据相关法规,“锦绣中华”在北京不予注册。2003年3月12日,经常到香港跑业务的王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出申请,申请注册“锦绣中华”33类商标,并在《大公报》上进行公示。2004年7月,王劲申请的“锦绣中华”33类商标注册成功。随后,他在香港注册了“香港锦绣中华酒业公司”,并与朋友合伙投资,在哈尔滨和吉林两地分别生产出“锦绣中华”白酒和滋补酒,销往北京、广州、沈阳等地。2005年11月,王劲再次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出申请,申请注册“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了解到,第33类商标为“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第32类商标为“啤酒、矿泉水喝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第30类商标为“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遭“中华”“封杀”,“锦绣中华”商标引发争议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商标的有关规定,被申请的商标须经过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则该被申请的商标可以成为正式商标;如有人提出异议,则须经过调查,最后通过仲裁决定该被申请的商标是否可以生效。
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公示期间出现了。
2006年初,以生产中华香烟闻名的上海卷烟厂请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延期审批“锦绣中华”32类和30类商标。此前,上海卷烟厂已经在香港注册了34类“中华”品牌香烟的商标。
商标申请突然陷入停滞,王劲表示难以接受。王劲认为,香烟与食品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商品,他注册的“锦绣中华”商标对“中华”香烟不构成任何影响。自己依法注册“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是自己的权利,只要在他之前没有人注册过该商标,他就有权利注册。于是,王劲按照程序赶到香港进行答辩。
变卖住房打官司,得到家乡人的支持与帮助
在第一次申请延期即将到期之时,同年6月26日,王劲再次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发来的要求继续延期审批的传真文件,他又一次赶到香港答辩。
同样的事情周而复始,六年里,王劲已数不清自己接到过多少份通知文件,在香港、哈尔滨之间前后奔波过多少次。为了打官司,王劲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变卖了一套住房。为了省钱,王劲每次都是乘坐火车,经过三天两夜才到达广州,再过关到香港。孤身一人,没有家人、朋友在身旁,官司的结果也遥遥无期,王劲感到了无尽的孤独与压力。让他欣慰的是,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不少“贵人”。
得知王劲打官司需要钱,以前和王劲在一起共事的同事,纷纷给王劲送来现金和鼓励……面对不知尽头的官司,王劲无数次想过要放弃,但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励下,他一次又一次坚强地挺了过来。
官司“打”跑了两个律师,“锦绣中华”最终花落王劲
在重复的延期答辩中,转眼间六年过去了。王劲说,在这场持续六年的“持久战”里,先后“打”跑了两个律师,一看到官司遥遥无期,律师们都放弃了。
2010年12月底,因为等待结果的时间旷日持久,王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进入强制仲裁程序,并得到批准。
1月26日,是上海卷烟厂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出乎王劲意料之外的是,对方没有提出上诉。2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下发了王劲申请的“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注册证明书。
那一刻,王劲反而平静了许多。
王劲说,“今天的这个结果,还是要感谢上海卷烟厂。对方最后的一席话让我深思良久,‘中华’这个气势恢弘、意义深刻的名字,不应该让它只以香烟的品牌出现在国际上,而应该以更多更好的其他产品走向国际。所以,最后上海卷烟厂放弃上诉,将该品牌‘让’给了我。”
王劲说,眼下,他打算在香港注册一家“锦绣中华”酒业食品有限公司,以香港与内地合资的形式,生产黑龙江省“锦绣中华”系列酒水,让更多的人认识“锦绣中华”。(记者 齐鸣)
握着这迟来的证书,王劲感慨万千,他为此已经足足等了六年。
远赴香港注册“锦绣中华”商标
王劲一直在哈尔滨市从事酒类产品的代理业务。因业务需要,王劲想注册一个大气恢弘、有深刻内涵的商标品牌,以便作为日后自己开发的产品使用。1999年,王劲在北京申请注册“锦绣中华”商标,但根据相关法规,“锦绣中华”在北京不予注册。2003年3月12日,经常到香港跑业务的王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出申请,申请注册“锦绣中华”33类商标,并在《大公报》上进行公示。2004年7月,王劲申请的“锦绣中华”33类商标注册成功。随后,他在香港注册了“香港锦绣中华酒业公司”,并与朋友合伙投资,在哈尔滨和吉林两地分别生产出“锦绣中华”白酒和滋补酒,销往北京、广州、沈阳等地。2005年11月,王劲再次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出申请,申请注册“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了解到,第33类商标为“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第32类商标为“啤酒、矿泉水喝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第30类商标为“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遭“中华”“封杀”,“锦绣中华”商标引发争议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商标的有关规定,被申请的商标须经过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则该被申请的商标可以成为正式商标;如有人提出异议,则须经过调查,最后通过仲裁决定该被申请的商标是否可以生效。
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公示期间出现了。
2006年初,以生产中华香烟闻名的上海卷烟厂请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延期审批“锦绣中华”32类和30类商标。此前,上海卷烟厂已经在香港注册了34类“中华”品牌香烟的商标。
商标申请突然陷入停滞,王劲表示难以接受。王劲认为,香烟与食品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商品,他注册的“锦绣中华”商标对“中华”香烟不构成任何影响。自己依法注册“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是自己的权利,只要在他之前没有人注册过该商标,他就有权利注册。于是,王劲按照程序赶到香港进行答辩。
变卖住房打官司,得到家乡人的支持与帮助
在第一次申请延期即将到期之时,同年6月26日,王劲再次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发来的要求继续延期审批的传真文件,他又一次赶到香港答辩。
同样的事情周而复始,六年里,王劲已数不清自己接到过多少份通知文件,在香港、哈尔滨之间前后奔波过多少次。为了打官司,王劲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变卖了一套住房。为了省钱,王劲每次都是乘坐火车,经过三天两夜才到达广州,再过关到香港。孤身一人,没有家人、朋友在身旁,官司的结果也遥遥无期,王劲感到了无尽的孤独与压力。让他欣慰的是,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不少“贵人”。
得知王劲打官司需要钱,以前和王劲在一起共事的同事,纷纷给王劲送来现金和鼓励……面对不知尽头的官司,王劲无数次想过要放弃,但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励下,他一次又一次坚强地挺了过来。
官司“打”跑了两个律师,“锦绣中华”最终花落王劲
在重复的延期答辩中,转眼间六年过去了。王劲说,在这场持续六年的“持久战”里,先后“打”跑了两个律师,一看到官司遥遥无期,律师们都放弃了。
2010年12月底,因为等待结果的时间旷日持久,王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进入强制仲裁程序,并得到批准。
1月26日,是上海卷烟厂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出乎王劲意料之外的是,对方没有提出上诉。2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下发了王劲申请的“锦绣中华”30类和32类商标注册证明书。
那一刻,王劲反而平静了许多。
王劲说,“今天的这个结果,还是要感谢上海卷烟厂。对方最后的一席话让我深思良久,‘中华’这个气势恢弘、意义深刻的名字,不应该让它只以香烟的品牌出现在国际上,而应该以更多更好的其他产品走向国际。所以,最后上海卷烟厂放弃上诉,将该品牌‘让’给了我。”
王劲说,眼下,他打算在香港注册一家“锦绣中华”酒业食品有限公司,以香港与内地合资的形式,生产黑龙江省“锦绣中华”系列酒水,让更多的人认识“锦绣中华”。(记者 齐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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